案例2
某在建石油化工装置,某施工单位负责装置的管道安装工程、设施安装工程的施工,成立了相应的工程项目部。因为中标时间距工程的开工时间非常短,所以该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后,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该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非常认可,将装置内的保温工程、防火工程也交由该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签订了施工合同。该施工单位觉得自己已经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且保温工程、防火工程只不过附属工程,所以无需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后来在建设单位的需要下,该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编制了增加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实行。
问题: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1个月后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做法是不是正确?为何?
施工单位在承担保温工程、防火工程的施工后,是不是还有必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为何?
新增加保温工程、防火工程后,该施工单位是对原有施工组织设计是进行全方位修改,还是进行补充?理由是什么?
增加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是不是正确?应该如何做?
参考答案:
这种做法不正确。由于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对工程推行的前期策划性文件,对工程推行的全过程具备指导用途,包含工程的筹备阶段、开工阶段,所以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有必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于新增加1程不是简单的工程量的增加,而是增加了不同专业工程,在原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没包括这部分内容,依据相关需求,需要补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新增加的工程进行统筹策划和安排。
由于新增加的工程量对原有工程的施工组织没势必的影响,所以对原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补充较为合理;对于原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产生影响的方面,应在补充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