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首要条件条件。一建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智学网为你推荐了2025年一建法律法规考试冲刺模拟题及分析,欢迎关注。
1.甲公司与乙企业的院落相邻。甲为便捷自己汽车进出,遂与乙约定:甲借用乙院内道路通行,期限20年,甲一次性支付给乙50万元补偿费。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2年后,甲拟定了下列策略,其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甲拟将全部房地产所有权及土地用权出售给丙,自己保留地役权
B.甲拟将房地产所有权及土地用权和地役权一并出售给丙
C.甲拟单独将地役权出售给丁物业公司
D.甲拟将房地产所有权及及土地用权出售给丙,而将地役权出售给丁
2.某工程项目为赶工期而昼夜施工,严重干扰了相邻小区居民的休息,经现场劝阻无效,居民便成立*小组与该施工企业谈判,需要其停止夜间施工,并赔偿2万元作为抚慰金。关于该施工企业与相邻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其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其间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其间构成了侵权之债
D.其间没形成债的关系
3.下列某建筑企业的员工中,有权需要公司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是。
A.在公司连续工作满8年的张某
B.到公司工作2年,并被董事会任命为总经理的王某
C.在公司累计工作了10年,但期间过去离开过的赵某
D.与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工负伤不可以从事原工作的李某
2025一建《法律法规》答案
1.B
需役地与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用权、宅基地用权部分出售时,出售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叫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与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用权、宅基地用权部分出售时,出售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叫人具备约束力。因此A、C、D均错误。
2.C
《民法总则》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与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概念务人为或者不为肯定行为的权利。引起债产生的肯定法律事实,就是债产生的依据,包含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本题应该选C,侵权之债,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法律依据而侵害别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叫做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大概产生侵权之债。
3.D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赞同订立、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用人单位第一次实行劳动合同规范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连续订立两次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A错误,张某未连续工作满十年。
C错误,赵某不是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
D正确,李某在用人单位连续两次订立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只须李某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从题意看,并未表明赵某不可以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因此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