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审察有关事情的说明
依据《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审察工作的公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文件规定和需要,我省将对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职员进行考后资格审察,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审察对象
2025年度1、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职员。
2、审察时间
2025年8月19日至28日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首次资格审察,8月29日至9月4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察,审察对象须根据审察步骤相关需求网上上传有关审察材料,不需要到现场审察。
9月5近日,审察对象后台审察状况将一直显示为“审察中”。
3、审察步骤
2025年度1、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网上审察的方法,详细步骤:
审察对象上传审察材料
审察对象须在2025年8月19日至27日17:00之前关注查询“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察材料上传”栏目,首次审察会对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置并需要在8月27近日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舍弃审察资格。
特别提醒:审察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有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察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有关学历信息的状况有:
1.2025年以前大专学历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海外获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缘由致使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肄业证书及培训机构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审察结果公布
2025年9月5日,审察结果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察结果查看”栏目公布,请审察对象自行登录查询。
电子证书打印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公告》文件规定和需要,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看验证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4、审察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要求,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5、不真实承诺处置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能提供不真实材料。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置。对有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资格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6、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人事考试中心:0519|86617131
苏州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59000251
连云港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人事考试中心:0514|80829370
镇江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
宿迁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江苏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