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和基本办法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1)进步和健全建筑市场
(2)推进建筑范围的改革
(3)提升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4)防止和克服建筑范围的经济违法和犯罪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办法
(1)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2)普及有关法律常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3)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职员
(4)打造合同管理目的规范
(5)推行合同示范本本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1、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2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行为 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事件 事件可分为自燃事件(地震、台风)和社会事件(战争、罢工、禁运)两种。
3代理关系
代理的定义和特点
1、代理人需要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推行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推行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我们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的类型 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无权代理
1.没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参考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
2、合同担保
(一)保证(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区别)
1、保证热恩的定义和方法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人的资格
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以下组织不可以作为保证人:
(1)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组织不可以作为证人。
(2) 国家机关
(3) 学校、婴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4、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二)抵押(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2.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些房子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些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用权、房子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赞同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可抵押(区别)
(1) 土地所有权;
(2)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体积所有些土地用权;
(3) 学校、婴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 所有权、用权不明或者存在争议的财产;
(5)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 依法不能抵押的其他财产。
4、抵押权的达成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根据以下规定清偿:
(1) 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根据债权比率清偿;
(2)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假如抵押物未登记的,根据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根据债权比率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五)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从实质出货定金之曰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需要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工程保险
(二)保险合同的定义 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三)保险合同的分类 建筑工程所有险和安装工程所有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
2、投保人与被投保人
建筑工程所有险的被保险人则范围较宽,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该项工程承担肯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即具备可保利益的各方),被保险人具体包含:(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人或者分包人;(3)技术顾问,包含业主聘用
7、保险期限
建筑工程所有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施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质占用或用或同意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1、施工招标程序
(一)招标筹备阶段主要工作
(3)投标人需要满足的基本资格条件
5、解答投标人的质疑
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会以书面形式的提出某些质疑问题,招标人应准时给予书面解答。招标人对任何一位投标人所提问题的回答,需要发给每一位投标人保证招标的公开和公平,但不必说明问题的来源。回答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假如书面解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同,以函件的解答为准。
(三)1.开标
在开标时,假如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做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的需要予以密封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事业及企业法代表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3)投标文件的重点内容字迹模糊、没办法辨认
(4)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一同投标协议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
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能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人心应源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与抽取方法确定。
1)初评。(多选题)
未作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包含:
1 没根据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缺陷
2 没根据招标文件需要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 投标文件记住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越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
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注的需要
5 投标文件记住的货物包装方法、检验标准和办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需要
6 投标附有招标人不可以同意的条件
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需要
所以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都是初评阶段应该淘汰的投标书。
修正错误的原则是:t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学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同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2、投标人资格审察
3、施工评标方法
(二)评标价法
基本合格的标书按预定的办法将某些评审要点按肯定规则折算为评审价格,加到该标书的价格上形成评标价。以评标价低的标书为优(不是投标价格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仍以投标价格为准。
可以折算为相应的评审要点一般包含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和材料设施采购招标
1、工程设计招标
(二)鉴于设计任务本身的特征,设计招标应使用设计策略竞选的方法招标。设计招标与其他招标在程序、上的主要不同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同 2.对投标书的编制需要不同
3.开标形式不同 4.评标原则不同
2、材料设施采购招标
3、大型工程设施采购招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本本
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订立
(五)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
(1)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 (2)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3)处置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4)平整施工现场
(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与水上作业用船等
4、设计深度需要
3、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因为工期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需要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没有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越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二)发包人的责任
1.提供设计一句资料
(1)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 (2)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3.外部协调工作
4.其他有关工作
5.保护设计人的常识产权
6.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
(五)设计工作内容的变更
2.委托任务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3.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的变更 4.发包人缘由的重大设计变更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2)审批工作的延误 (3)因发包人缘由需要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1、施工合同范文的组成
(1)协议书 (2)通用条约 (3)专用条约 (4)附件
2、施工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二)工程师
3,工程师易人 ‘应至少与易人前7天以书面形式公告承包人,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的约定及前女友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更改前女友做出的书面。
3、施工合同订立
(二)合同价款
1、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1)中标公告书中已写明了源自投标书得中标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填写在协议书内。
2、追加合同价款 在合同的很多条约内涉及“成本”和“追加合同价款”两个专用术语不同。
成本指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3、合同的计价方法(重点必考)
(1)固定价格合同 (2)可调价格合同 (3)本钱加酬金合同
1 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 中标公告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约(5)施工合同通用(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工作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价格报表或预算书
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够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它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标准和规范
4、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重点)
(一) 发包人的义务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拥有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情的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约约定地址,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与专用条约约定的施工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地方准确。
(5)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与可能损毁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证明承包人自己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校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置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约内约定
(二)承包人的义务
(1)依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用,发生的成本由发包人承担。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不需要重点看)
(4)按专用条约约定的数目和需要,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子及设施,发生的成本由发包人承担。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公告发包人。
(6)已竣工工程未出货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约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毁,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按专用条约的约订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建物(包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洗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9)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约内约定。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管理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征
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订立
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建设工程材料设施采购合同管理
1、材料设施采购合同的特征
2、材料设施采购合同的分类
3、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4、设施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
1、FIDIC施工合同条件部分条约
2、NEC施工合同中的合伙人管理
3、人工智能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